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饮食健康及食品多样性的需求也日益提升。除了新鲜水果消费量不断增长外,冷冻水果也凭借其耐储藏、价格低、食用方便等优点更多地出现在消费者的日常饮食中。如红茶饮料中添加的水果果肉、发酵乳中添加的果粒果浆、燕麦片中的冻干果脆等,都需要使用冷冻水果作为原料。进口冷冻水果通关都有哪些要求?本期我们来了解进口冷冻水果通关必备知识。
什么是冷冻水果?
冷冻水果是指去除不可食用果皮、果核后,经过-18°C或以下速冻处理不少于30分钟,且在-18°C或以下存储、运输的水果,并符合《国际食品标准》(INTERNATIONAL FOOD STANDARD)“速冻食品加工和处理操作规范”(CAC/RCP 8-1976)要求的水果。个别水果会对冷冻温度有特殊要求,如冷冻榴莲就有两种形式:一是经过-30°C或以下冷冻30分钟的,且在-18℃或以下储存、运输的榴莲果肉和果泥(不带果壳);二是在-80~-110°C之间冷冻不少于1小时的,且在-18℃或以下储存、运输的榴莲整果(带果壳)。
此外,由于马来西亚新鲜榴莲未获得我国准入资格,因此产自马来西亚的猫山王、苏丹王等榴莲品种都是通过冷冻的形式进口。因此,如果有商家自称售卖的新鲜榴莲是猫山王等品种,消费者需要擦亮眼睛,以免上当受骗。
2.允许进口的冷冻水果有哪些?
我国对冷冻水果实施准入管理,海关总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按照风险管理原则,对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国家(地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开展评估和审查,以判定该国家(地区)的食品安全状况能否达到我国可接受的风险保护水平。审查通过后,该国家(地区)的冷冻水果方准许进境。
目前获得我国检验检疫准入的冷冻水果品种主要有冷冻草莓、黑莓、蓝莓、蔓越莓等浆果以及冷冻榴莲、香蕉、芒果、菠萝、鳄梨等热带和亚热带水果。企业可登录海关总署网站→进出口食品安全局→信息服务→业务信息→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查询冷冻水果的准入国家,也可复制链接:http://43.248.49.223/index.aspx到浏览器打开。
3.冷冻水果向中国出口前有什么要求?
首先,冷冻水果境外生产企业在向中国出口产品前要向中国申请注册。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代理人向海关总署提出注册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一)企业注册申请书。
(二)企业身份证明文件,如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等。
(三)企业承诺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声明。
企业注册申请书内容应当包括企业名称、所在国家(地区)、生产场所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批准的注册编号、申请注册食品种类、生产类型、生产能力等信息。
海关总署自行或者委托有关机构组织评审组,通过书面检查、视频检查、现场检查等形式及其组合,对申请注册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实施评估审查。检查重点包括:
1.输华冷冻水果加工厂是否执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并按照《国际食品标准》“速冻食品加工和处理操作规范”(CAC/RCP 8-1976)要求进行冷冻水果的准备、加工、储藏和运输,以保证冷冻水果的质量和卫生。加工厂是否建立了溯源体系,可从加工厂追溯至果园。
2.加工厂是否对新鲜水果进行人工挑选,剔除病果,去除水果表面的昆虫、螨类、枝叶和土壤。冷冻水果的包装、储藏和运输过程是否保持干净卫生,并且有良好的卫生条件。
3.加工厂是否定期对冷冻水果的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进行检测,确保符合中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加工厂是否按照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的新冠病毒防护相关指南要求,加强员工防护,防范产品和包装受到新冠病毒污染。
根据评估审查情况,对符合要求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予以注册并给予在华注册编号。已获得注册的企业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时,应当在食品的内、外包装上标注在华注册编号或者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批准的注册编号。企业可登录海关总署网站→进出口食品安全局→信息服务→业务信息→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信息→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名单查询注册信息,也可复制链接http://jckspj.customs.gov.cn/spj/zwgk75/2706880/2811812/4150146/index.html到浏览器打开。
其次,冷冻水果对华出口前要接受其所在国家(地区)主管部门的检验检疫。已与我国签订协定(含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的国家(地区)主管部门,应按照协定要求做好输华冷冻水果果园管理、加工厂管理,确保输华产品不携带检疫性有害生物,并对致病微生物、农药残留、重金属等项目进行抽检,确保输华产品符合我国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4.进口冷冻水果的申报要求
首先,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冷冻水果入境前或者入境时向海关如实申报,规范申报要素包括:制作或保持方法、等级、品种、品牌、注册厂商等。
其次,申报时应当提供贸易合同、提单、发票等凭证,并随附输出国(地区)官方证书。已与我国签订协定(含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的,其官方证书应当满足相应要求,如《进口马来西亚冷冻榴莲检验检疫要求》规定:经官方检验检疫合格的冷冻榴莲,由马来西亚农业和农基产业部签发植物检疫证书,并在植物检疫证书的附加声明中注明“该批货物符合《马来西亚冷冻榴莲出口中国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的要求”。
进口预包装的冷冻水果,其标签还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的要求,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应标示: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存条件等。
5.冷冻水果的检验检疫及不合格处理
当冷冻水果到达中国入境口岸时,中国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我国与输出国家(地区)签订的双边协定等法律、法规,对进口冷冻水果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入境。如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安全卫生项目检测不合格的,则该批货物禁止入境并作退回或销毁处理。